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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调剂院校推荐(学硕+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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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启!

最后一个上岸机会,宝子们千万不要摆烂和自暴自弃!

搜集调剂信息不要像个无头苍蝇,填报调剂志愿更不要瞎选!

多花点时间做做相关攻略,给自己增加一些成功几率,真的有用!

正式调剂前,学姐结合今年与去年的调剂信息,给大家推荐一经济学专业可以调剂的院校,这些院校及专业的实力都不错哦~如果有自己心仪的,建议大家立马去官网仔细了解一下!当然也可以找学姐了解详情~

(后面给大家附上了调剂全流程,仔细阅读!)

一、推荐调剂院校

院校名称

院校层次

专业名称

专业类型

兰州大学

985/211/双一流

金融

专硕

中山大学

985/211/双一流

应用统计

专硕

山东大学

985/211/双一流

理论经济学

专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985/211/双一流

金融学

专硕

四川大学

985/211/双一流

理论经济学

学硕

西安交通大学

985/211/双一流

金融学

专硕

哈尔滨工业大学

985/211/双一流

应用经济学

学硕

中央民族大学

985/211/双一流

税务

专硕

华中农业大学

211/双一流

产业经济学

学硕

福州大学

211/双一流

理论经济学

学硕

华中师范大学

211/双一流

应用经济学

学硕

上海大学

211/双一流

应用统计

专硕

东北师范大学

211/双一流

产业经济学

学硕

中国矿业大学

211/双一流

国际贸易学

学硕

华南师范大学

211/双一流

应用经济学

学硕

苏州大学

211/双一流

金融学

专硕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11/双一流

应用经济学

学硕

西藏大学

211/双一流

产业经济学

学硕

贵州大学

211/双一流

应用经济学

学硕

合肥学院

双非

金融学

专硕

北京语言大学

双非

金融

专硕

北京工商大学

双非

金融学

学硕

河北经贸大学

双非

应用经济学

学硕

渤海大学

双非

国际商务

专硕

浙江财经大学

双非

金融学

学硕

天津财经大学

双非

理论经济学

学硕

北京物资学院

双非

国际贸易学

学硕

重庆理工大学

双非

应用经济学

学硕

山西师范大学

双非

区域经济学

学硕

北京物资学院

双非

国际商务

专硕

西南政法大学

双非

应用经济学

学硕

延安大学

双非

应用经济学

学硕

备注:信息整理来源网络,仅供参考。其中蓝色字体为23年已出预调剂信息院校。

 

二、网上调剂流程

1.登录调剂系统

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

2.查询计划余额

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前需认真阅读各招生单位在其院校信息栏目里或其它途径发布的调剂办法,查询各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
特别注意: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剂条件。不符合调入专业学科门类要求、初试科目要求,或不满足招生单位调剂条件的考生,将无法申请填报相应志愿。

3.填报调剂志愿

通过调剂系统选择已发布余额的招生单位和专业研究方向,如满足教育部调剂政策且符合招生单位设置的调剂报考条件,可填报调剂志愿(可一次填报三个平行调剂志愿)。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招生单位设置的时间内(不超过36小时)不允许修改(每个志愿单独计时),以供招生单位下载志愿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等待或改报其他志愿。

4.复试通知

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如招生单位同意其参加复试,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招生单位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考生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并按招生单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复试没有通过的考生仍可继续填报其他调剂志愿。

5.待录取通知

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招生单位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考生接到招生单位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通知。
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
考生如取消已确认的待录取通知,必须征得招生单位同意,由招生单位取消待录取通知,且考生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后,方可继续填报其他调剂志愿。

想知道自己专业可调剂院校信息留言或者私信学姐!

考研调剂、复试等相关问题都欢迎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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